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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林美芬/台北報導〕內政部長李鴻源說在淹水區興建高腳屋,建商看法各異。有建商認為,政府應做安全區的長遠規劃,而不是短暫的作為;也有業者表示,如果在建築技術規則上做修正,將基地透水率完整規劃及要求,比起高腳屋更有效。
麗寶建設董事長吳寶田認為,劃定安全區域是政府必要的作為,讓人民可以在安全的區域居住,保障生命及財產安全,而不是暫時性作為;台灣環境獨特,若是臨時性建物,採高腳屋興建可以接受,但一般住家是人民安身立命之處,房子要居住數十年以上,怎麼可以在被認定危險的地方興建避水的房舍,基本條件是不符的。
璞園建築團隊總經理張嘉生則指出,在淹水區興建高腳屋的構想,其實已經有在做,但重點是透水率的問題,如果在建築技術規則上規定,做整體規劃,才真正有效益,否則只有一個建商或一個基地做,可能其他區域的水會灌到這個建案,問題可能更糟。
張嘉生指出,所謂高腳屋,名稱各異,社子島因淹水,曾經推過,汐止地區前幾年淹水之後,新建房屋的機電等維生相關設備都不放在地下室,等於是另類的高腳屋。
張嘉生表示,如果在技術規則上做基地透水率的要求,讓地表水可以降到基地下,更有地下水庫的概念,那當然可以調整現有的暴雨下排水不及的問題,但要整體性來做,否則可能會更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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